一.上石膏的目的:
(1)骨折癒合過程中,固定、支持和保護的作用
(2)預防及矯正畸形
(3)肌腱及韌帶扭傷後固定作用
二.上石膏後的注意事項:
(1)上石膏後10之15分鐘溫度會升高,當水份
蒸發時易有畏寒情形,肢體露出之末端應予保
暖,但不可壓迫石膏
(2)打體形石膏後,病人無法站立,床褥下應放置
木板,以避免因床褥太軟,造成石膏變形或斷
裂
(3)石膏未乾燥前(約24之48小時才完全乾燥
),避免指尖壓凹石膏,也勿下床或負重
(4)注意病人翻身及活動時的安全,避免患肢受壓
迫,若需移動患肢,則以手掌或軟枕扶持患肢
(5)石膏乾燥的象徵為白色、發亮、無臭味,如同
牆壁的觸感;若未乾,則呈灰色、陰暗、有霉
味
(6)抬高患肢,讓上臂患肢高於心臟,下肢上石膏
時患肢則宜高於臀部
(7)每天評估肢體末端,觀察是否腫脹、麻木、刺
痛、燒灼或冰冷等現象,將肢體抬高,並活動
肢體,以刺激血液循環,若症狀仍持續,應回
醫院診查
(8)做石膏內肌肉收縮運動,例如手臂上石膏者做
握拳、放鬆的重覆動作,以維持肌肉的張力,
防止肌肉萎縮
(9)觀察石膏表面及石膏邊緣有無滲液、出血,或
石膏內感覺灼熱,或惡臭、霉味,若有異常,
應回醫院檢查
(10)皮膚癢時,可用75%酒精抹於石膏外緣皮
膚,或以冷風朝石膏開口吹,不可將任何物
品(如棍子)伸入石膏內,以免破皮,也不
可在石膏上油漆或用石膏布覆蓋,使之密不
通風
三.石膏拆除之注意事項:
(1)用電鋸鋸開石膏時會顫動,但不會疼痛或傷到
皮膚,不用擔心
(2)石膏拆除後,皮膚乾燥,有脫屑,以中性肥皂
及清水輕洗皮膚
(3)石膏拆除後,有肌肉較無力、關節僵硬、疼痛
的現象,故仍需支托患處,不可用力,然後逐
漸將支托物除去,並逐漸加強運動量
(4)石膏拆除後立即下床,會有充血腫脹感,或有
下垂性水腫情形,此時,應先由短時間下床,
再逐漸增長下床時間
(5)依病患情況做關結活動,應與醫師討論後再執
行
四.骨科門診時間表:
(1)榮民及健保門診,第三門診三樓,每星期一至
五下午1:30開始看診
(2)電話預約專線:8712151卅十二線自動
跳號),時間:上午8:00至下午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