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工圖示

台北榮民總醫院

胃鏡檢查


胃鏡檢查


一、檢查目的:
  1、瞭解食道及胃組織潰瘍損傷的程度。
  2、必要時可作組織切片。
  3、可作其他治療。


二、檢查前準備:
  1、填寫檢查同意書。
  2、禁食6-8小時:
       早上檢查者:晚上12時以後禁食。
       下午檢查者:早餐後禁食包括水及藥物。
  3、取下眼鏡、假牙。
  4、送胃鏡室前給予肌肉注射Atropine或Buscopan劑,
    以減少口、胃中分泌物。

三、檢查時注意事項:
  1、地點:中正樓12樓胃腸科胃鏡室。
  2、姿勢:側躺。
  3、過程:
    (1)在喉嚨噴麻醉劑,含片刻,勿吐出
       以達麻醉效果。
    (2)側躺檢查檯後口含張口器。
    (3)醫師將長約80公分,粗約1-1.5公分的胃鏡
       由口中緩緩插入胃部。
    (4)檢查一般約花10-15分鐘,依檢查目的
       不同而時間有差異。
  4、配合事項:
    (1)在插管及拔管時,深呼吸放鬆心情。
    (2)當管子到達喉嚨時作吞嚥動作。
    (3)插管過程中有嘔吐感,可作深呼吸減輕不適。

四、檢查後注意事項:
  1、檢查後不可馬上進食,一小時後先喝少許的水
    沒有嗆到或其他不適,才可以吃東西(原禁食者除外)。
  2、檢查後喉嚨會有不適,感2-3天症狀可消失。

  如有任何疑問,請掛本院胃腸科門診,詢問主治醫師,
  或洽原住院病房護理人員。

  以上資料係本院胃腸科病房整理提供,在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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