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病患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掛相關科別門診號•
☆
二)經醫師同意並註明複印項目,簽章後,由病患本人或
其直系親屬憑身分証或戶口名簿至病歷組辦理複印手
續•
☆
三)住院中病患申請複印病歷資料,亦須由主治醫師簽章
同意後,由病房工友攜帶病歷陪同病患或其直系親屬
憑身分証或戶口名簿至病歷組辦理複印手續•
☆
四)各種身分申請複印病歷資料之收費標準如下:
(1)榮民、本院員工:
出院病歷摘要或單張資料免費,第二張以上每
張十元•
(2)榮眷、員眷:
出院病歷摘要免費,其餘資料每張10元•
☆
(3)公(勞)保、民眾:
出院病歷摘要免費,其餘資料每張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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