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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 Med J (Taipei) 1998;61:S16.

急性濫用物質中毒之解毒劑使用

蔡維禎

台北榮民總醫院 臨床毒物科


摘       要

  近幾年台灣之藥物濫用明顯地增加起來,是有目共睹的。也因此在臨床上因濫用藥物造成問題之個案也時有所聞,這其中急性中毒的問題也具相當之重要性。因其除可當濫用物質形態及驅勢之監控外,主要是臨床上之處理時有其特殊性與複雜性,在個案之處置應儘可能快速正確掌握病情予以治療。目前在台灣被濫用的物質除煙、酒、檳榔等外,主要還是以安眠鎮靜藥、強力膠、海洛因及安非他命較常見;其它如大麻或其它幻覺劑造成之問題,在臨床上較少見、重要性亦相對較小。本討論擬著重安非他命、海洛因、安眠鎮靜藥及強力勝之急性中毒之處理。

  急性安非他命中毒時易有心臟血管系統,神經、精神方面的毒性症狀,嚴重者可有高燒、橫紋肌溶解、急性腎衰竭、急性心臟衰竭、腦血管病變及急性妄想性精神分裂甚至死亡。在治療上。急性期除去毒外,主要還是支持性治療;酸化利尿效果雖好,但易使心臟衰竭及因橫紋肌溶解引起之腎衰竭更加惡化,不可冒然使用。急性精神症狀發生時可用抗精神藥加以控制,目前無特殊解毒劑。

  海洛因是由嗎啡衍生之二乙醯基嗎啡,是目前台灣最為氾濫之物質。通常以香煙吸食或注射方式使用,作用迅速。而作用時間則因劑量與耐藥性而定,一般維持二至四小時不等,使用後欣快茫然。而此藥之急性毒性作用可發生瞳孔緊縮、便祕、小便困難、呼吸困難、急促、咳血、常因嘔吐或昏迷而造成吸入性肺炎、血管炎、支氣管痙攣等。甚至肺水腫及呼吸衰竭、昏迷甚而死亡或呈植物人。在治療上,急性中毒期主要還是去除毒物及支持性治療,解毒劑如 naloxone 之使用無論是於診斷或治療上亦是相當重要。

  安眠及鎮靜劑類之濫用情形相當繁雜,常見之此類物質包括有短中效的巴比妥鹽類及苯重氮酸鹽類之中樞神經抑制藥劑。其使用後產生茫然、嗜睡、口齒不清、步態不穩、運動失調、記憶模糊。大量服用或與酒精併用時易有昏迷、呼吸困難、呼吸循環衰竭、甚至休克死亡等,尤其是巴比妥鹽類藥劑。在治療上,急性中毒期主要還是去除毒物與支持 性治療,目前苯重氮酸鹽類藥有特殊解毒劑 flumazenil 可供使用,惟基於經濟及其短暫作用時間,使用上仍只著重於診斷時之應用,因用於維持性治療時劑量往往需隨時依病患之反應作調整,不甚方便實際,甚至危險。

  強力膠內含甲苯及二甲苯其毒性作用類似酒醉,知覺遲鈍、注意力無法集中、視覺模糊、步態不穩、運動失調、幻覺、導致暴力危險行為。在高濃度下會產生麻醉現象外,亦會發生心律不整、腎小管病變、血中酸鹼及電解值失調,嚴重者可猝死。在治療上,急性中毒期主要還是支持性治療,亦無特殊解毒劑。

[Chin Med J (Taipei) 1998;61:S16.]



版權聲明: 1998, 中華醫學會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