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時間:
民國60年3月1日(傷殘重建中心)
民國92年2月1日(改名身障重建中心)
二、部科發展史─部科名稱演變及規模發展: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國民政府為服務抗日戰爭負傷之官兵,特於民國36.1.1在社會部下創設「南京傷殘重建院」,以辦理傷殘官兵肢體重建工作,此即為台北榮民總醫院傷殘重建中心之前身。
民國38年隨政府播遷來台,仍隸屬內政部「傷殘重建院」,設址於台北縣土城鄉。民國59年行政院調整所屬部會任務工作時裁撤傷殘重建院,其所遺原掌業務,交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接管,輔導會審度事實需要,乃於榮民總醫院下設置傷殘重建中心,並於民國60年奉核定在原址成立「傷殘重建中心」業務由榮民總醫院接掌(如下圖),并為榮民總醫院之附屬單位。
首任中心主任為當時的副院長鄒濟勳先生兼任,後民國61年12月由陳法濬接主任,中心組織為服務課、職訓課、人事室、會計室、秘書、傷殘用具工廠、傷殘職業重建技藝訓練班等,掌管全國傷殘重建業務,為全國唯一公設傷殘重建專業機構,目標是希望身障患者能夠在「生理」、「心理」、「社會生活」、「職業重建」等方面,獲得一妥善完整的重建。
民國62年9月本中心由台北縣土城鄉原址遷入總院(現資訊室位置),72年中又遷入東院區現址,83年中心組織修編為服務課、職訓課、診訓課、傷具研究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5個室、3課及1技藝訓練班;又於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一日納編為台北榮民總醫院一級單位,更名為「身障重建中心」,精簡為「推廣組」、「身障醫療科」、「研發製造組」等1科、2組,對肢體障礙同胞之復健訓練(身障醫療科)、輔助器具之研發製作(輔具研發製造組)、以及輔具業務推廣(推廣組),從醫療、復健到自立更生一貫作業並結合強大醫療體系,繼續辦理榮民及一般民眾之傷殘重建工作,並落實「整體復健醫療」之觀念。
中心成立之初,以服務身障之國軍退除役官兵為重。之後,擴及全國肢體障礙同胞,每年服務肢障人士的次數超過5,000人次,中心自製與行銷產品超過100項目。目前,身障重建中心仍為全國唯一公設辦理全國社會民眾及退除役官兵之肢體障礙重建專業機構。
〈行政院臺(61)防字第7159號令〉
【圖說】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國民政府為服務抗日戰爭負傷之官兵,創設「南京重建院」。民國38年隨政府播遷來臺,仍隸屬內政部「傷殘重建院」,設址於臺北縣土城鄉。此即臺北榮民總醫院傷殘重建中心之前身。60年奉核定由臺北榮民總醫院接掌,並更名為「傷殘重建中心」,本物件為當時之職章。後又於92年2月1日納編為臺北榮民總醫院一級單位,更名為「身障重建中心」,為全國唯一公設辦理社會民眾及退除役官兵之肢體障礙重建專業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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