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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生命的主人 臺北榮民總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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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管理者
類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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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榮民總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

        為尊重醫療自主,保障善終權益,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台灣於民國105年公布《病人自主權利法》。這份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將於民國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其核心精神就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ACP)」,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AD)。
        也就是說,任何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可以邀請親友和由醫師、護理師、心理師和社工師所組成的醫療團隊,溝通、討論自己的善終意願,在五大臨床條件:1.末期病人、2.不可逆轉之昏迷、3.永久植物人狀態、4.極重度失智及5.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下,選擇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希望達成病人為主體,確保病人有知情、選擇、決策的權利,把醫療決定與善終的權利還給病人。
        本院為配合此法推動,於第一門診三樓設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自108年1月6日至108年3月31日期間,將優先開放給榮民前輩進行諮商,4月1號以後開放一般民眾預約。預約方式可至諮商中心臨櫃預約或撥打電話(02)2875-7818進行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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