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本學期教職送審(114年2月起聘)作業已開始,113年7月19日 (五) 截止收件,請參閱 "本學期送審" 網頁。
*NEW 113/7/4 新修訂審查辦法細則,全文詳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教師聘任升等審查辦法細則】。
*NEW 新聘兼任教師請頒部定證書相關:
新聘兼任教師起聘第一學期僅核發陽明交通大學教師聘書,請頒部定教師證書需符合以下規定:(111年11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兼任教師聘任要點。全文)
(一) 本校附設醫院、組織規程第十一條所定教學合作醫院之專任醫事(務)人員(註:詳見下圖),及與本校簽訂合作協議研究機構之專任研究人員,且聘任當學期授課時數符合者,於學期結束之月申請教師資格審定。本校除專任教師外之現職專任人員亦得比照辦理。
(二) 於本校同一職級連續任教滿三年(六學期),且授課時數均符合規定者,於滿三年結束之月申請教師資格審定。
(三) 前二款外擔任臨床學科實習課程之兼任教師,於六年內在本校同一職級任教滿六學期,或授課時數符合聘任單位認定之六學分,於符合資格之當學期結束之月申請教師資格審定。
*NEW 自112年2月起皮膚學科送審案件改送外科組。
*NEW 續聘授課時數相關:部定兼任教師每學期授課需達18小時,且每學期需有臨床授課時數。以往偶有少數教師某學期未達18小時,但一學年合計達36小時,考量各學科開課學期不一,仍彈性處理予以續聘。考量併校後處理方式可能趨嚴,請兼任教師務必授課 "每學期授課需達18小時,且每學期需有臨床授課時數" ,以符合續聘時數之規定。
*NEW 依據醫學系110年10月1日醫學系教評會決議:送審臨床學科教授及副教授職級,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第一階段公開演講時間變更為30分鐘(演講20分鐘、QA 10分鐘)。
*NEW 依據109學年度第2學期醫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提高升等教師教學服務成績門檻:教授、副教授提高75分(含)為及格,助理教授維持70分(含)為及格,並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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