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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筆:楊勉力 (台北榮總婦產部主治醫師) 日期:86.04.17 分類別:部位:婦產科 疾病: 摘要:
根據最近的資料顯示,在十萬位接受剖腹產生產婦中僅有四十位不幸死亡,因而剖腹生產的安全性大為提高乃是一項不容否認的事實,但與自然生產比較仍有高出四倍以上的產婦生產死亡率。 在歐美先進國家,產科醫師給產婦執行剖腹生產有相當嚴格的規定,使用剖腹生產的理由有下列六項: (1)產婦骨盆窄狹及胎兒太大無法經產道生產;(2)分娩過程發生難產;(3)胎位不正如橫位產及臀位產;(4)胎盤前置或突發性胎盤剝離;(5)急性胎兒窘迫;(6)產婦合併高 危險妊娠情況短時間無法經陰道生產的重度子癇前症或子癇症等。 在上述六種嚴格的條件下,剖腹生產率通常可維持在百分之二十上下,而同時能兼顧產婦及胎兒的健康及平安生產。在日本幾個大學附設醫院,其剖腹生產率甚至低於百分之十。反觀國內剖腹生產在醫學中心及一般產科醫院大都超過百分之三十,而高出百分之四十以上的高 剖腹生產率亦是常有的情況。 從過去幾年剖腹生產的適度症分析,下列幾項原因有明顯增加,可能是國內高剖腹產率的主因: (1)難產的原因導致剖腹生產:是否產科醫師將難產的情況作太早的判斷及產婦本人及其家屬主動要求剖腹生產。(2)胎兒窘迫的評估所根據的產中胎兒監視紀錄,在判定上有所差異。(3)前次剖腹生產此次再行剖腹生產比例也居高不下(約占一半的剖腹產異。(3)前次剖腹生產此次再行剖腹生產比例也居高不下(約占一半的剖腹產數)。(4)保險給付的偏差:由於勞保單位提供全額免費給接受剖腹產的被保險人,對於自然生產的被保險人,則僅以統一標準(約兩個月薪俸)來補助生產費用。此種保險給付的差異,也間接鼓勵產婦願意接受全額補助的剖腹生產。 衡量剖腹生產及自然生產的利弊得失,仍有一些見仁見智的分歧看法,但是,大多數的產科醫師,還是將剖腹生產手術,定位於當產婦在接受自然生產有困難時的權宜措施。因此,國內的產科醫師應共同努力達成共識,在產婦及其家人的充分合作之下,將剖腹生產率逐人下降到合理的情況。(本文作者為台北榮總婦產科優生保健科主件) (本文作者為台北榮總婦產部優生保健科主任)
轉載自:自由時報第12版(83.11.19)
(本文謹表示作者於該日期之主見,非永恆不變者,有病時仍請儘速就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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