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檢查的意義
台北榮總兒童醫學部醫務科主任 湯仁彬醫師
國立陽明大學小兒科教授
過敏疾病是兒童常見的急性或慢性疾病。過敏病是文明病,過敏病的發生,由於生態環境污染的結果,全球的過敏病都在增加,台灣自不例外,近年來的統計,氣喘、過敏性鼻炎、異位性皮膚炎的發生率巳大幅增加,兒童統計上的比率分別高達11%、34%、6%的情形。兒童以過敏表現的症狀大幅增加,慢性咳嗽、呼吸困擾、長期流鼻水、打噴嚏、鼻塞、眼睛、皮膚癢的情形極為普遍,父母親相對的極為擔憂,求診於各醫院,要求做過敏檢查情形極常見。過敏檢查的實際意義何在,代表的過敏性如何、何種方法、何時檢查、對家長來說,多半則是欠缺瞭解的。
過敏試驗的意義
過敏是對特殊的物質的反應,能夠引發過敏反應的物質,稱為過敏原。為了檢查特別的過敏原,故發展出過敏皮膚試驗或血清過敏抗體的檢查方法。過敏過敏試驗並不能診斷過敏疾病,其為測定免疫球蛋白E及過敏抗體的診斷工具。免疫球蛋白E在過敏疾病的病理變化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配合病史及臨床症狀,診斷過敏疾病。過敏試驗提供家庭或工作環境中過敏原的避免,特殊藥物或減敏治療的使用參考。
過敏試驗用來判定臨床疾病的意義,試驗的結果均以敏感性,特異性、有效性,陽性預測值及陰性預測值來做為判斷。
試驗結果的陽性及陰性表示分析的存在勝過臨床結果的意義。過敏試驗應是補助臨床的判斷。過度強調過敏原的診斷可能引導過敏疾病診斷的錯誤。
誰需要作過敏檢查;
具有過敏症狀的成人或兒童包括:
呼吸道症狀:眼睛痒、鼻子痒、流鼻水、鼻塞、胸悶、喘嗚等現象。
皮膚症狀:長期性蕁麻疹、全身痒及異位性皮膚炎。
其他;包括嚴重性休克過敏反應、腹部過敏症狀等。
一般說來,吸入性過敏反應包括塵蟎、花粉、黴菌等,食入性過敏包括過敏食物等。發生過敏症狀。
過敏試驗的原則
何時應作過敏試驗及臨床判讀的意義何在,有關體內及體外過敏試驗的應用原則如下:
1、過敏試驗用於過敏產生的臨床症狀,例如氣喘兒童的臨床症狀多由過敏原促成,過敏試驗可提供臨床診斷有用的工具。如果症狀不是由免疫球蛋白E促
成,則過敏檢查沒有使用上的意義。
2、過敏試驗的材料應具有過敏性,否則不能提供臨床上的價值。
3、肥胖細胞或嗜鹼性細胞去顆粒化的機轉並非全部經由過敏性抗體的反應。過敏試驗對於非過敏抗體的反應,不具診斷上價值。有些皮膚試驗產生的紅
腫反應並非全由過敏抗體產生,僅代表肥胖細胞,嗜鹼性細胞的去顆粒化。
4、過敏抗體的存在,並不完全代表其臨床疾病。低濃度的過敏抗體通常不易產生陽性的反應,高濃度的過敏抗體較易產生臨床症狀。試驗的分析均有其計
分標準,代表其陽性的反應。另外有時陽性的試驗與臨床症狀或挑戰試驗並不相合。亦有報告指出無症狀的個人有高達30%陽性率,這些無症狀的陽性
率代表過敏症狀可能在未來發作。
5、過敏試驗之過敏原與過敏相關的症狀無關,則不易產生陽性的結果。例如嬰兒較少機會接觸蝦,則皮膚試驗不能提供有用的臨床結果。
體內試驗
體內試驗表示過敏試驗在身體上實行。測定臨床過敏的試驗,包括皮膚試驗及吸入性挑戰試驗。皮膚試驗為將過敏原的抽取物注射入病患的皮膚,刺激肥胖細胞,產生小皰及紅疹。 皮膚試驗具有簡單、操作快速、價格低、敏感性高等特性,為體內過敏試驗的主要診斷工具。
口服挑戰試驗
口服挑戰試驗為證實食物過敏的標準試驗。
吸入性挑戰試驗
吸入性挑戰試驗用於證實接觸過敏原後, 呼吸道的反應,其可經由自然接觸或利用過敏物質(如花粉)或過敏原的抽取物作為試驗。挑戰試驗亦可用最高流速作為評估。相關性的檢查,諸如非特異性支氣管反應過度測定,利用化學刺激性藥物作為誘發試驗。臨床上 目前經由皮膚試驗或特異性過敏抗體測定特殊過敏原,均使得吸入性挑戰試驗在臨床上的使用性降低。
皮膚試驗
皮膚試驗的古老,應用在過敏檢查上巳有百年的歷史。直接性皮膚反應主要包括表皮上及皮內試驗。
表皮上皮膚試驗包括數種,最常用的為針刺試驗。針刺試驗為將一滴過敏原抽取液放置皮膚上,然後針頭在45度角度處經由抽取被刺入皮膚,取出針頭後 , 再判讀過敏反應的結果。相似的試驗包括穿刺試驗,及其他改良的裝置限制針頭刺入的深度,達到診斷的目的。抓痕試驗,因其過敏原的使用難以標準化及缺乏重複性,假陽性反應亦存在,現階段不再使用。
表1.針刺及皮內皮膚試驗相對優點之比較
|
特點 |
針刺試驗 |
皮內試驗 |
|---|---|---|
|
簡單性 |
+++ |
++ |
|
快速 |
++++ |
+十 |
|
陽性及陰性反應的判語 |
十+++ |
++ |
|
不舒適性 |
+ |
+++ |
|
假陽性反應 |
少 |
可有 |
|
假陰性反應 |
可有 |
少 |
|
重複性 |
++++ |
十++ |
|
敏感性 |
+++ |
+++十 |
|
特異性 |
++++ |
+++ |
|
過敏達抗體的測定 |
可 |
可 |
|
試驗的種類 |
多 |
少(<10) |
皮內試驗,通常將0.01至0.02ml的過敏原抽取被經針頭注射入皮內,形成一個小皰。皮內試驗敏感性較針刺試驗為高,重複性結果佳,惟易致假陽性反應,二者之比較如表1。
影響過敏皮膚試驗結果的變化包括過敏原的定性、儲存、稀釋度、注射的部位(手臂或背部),試驗的間隔及注射的技術。此外年齡與藥物的使用亦影響結果。過敏原的標準化有助於診斷的精確度。皮膚試驗如同其他診斷試驗,其須要適當的陽性及陰性的對照組。最後的判讀依計分法將紅疹及小皰的反應給予0至4分的結果。
體外試驗(抽血檢查)
體外試驗為近年來常用的檢查方法,主為抽血檢查,在臨床使用上很快的替代皮膚試驗,作為診斷的工具之一。現階段使用上的特異性過敏抗體 ,體外試驗均為相同的基本原理。所有的試驗均為過敏吸附作用,運用此同一原理所測的特異性抗體,目前有幾種不同的系統。各種不同系統的優劣點已廣被許多專家討論,許多兒科醫師使用到過敏原的篩選試驗,理想的篩選試驗應具有較高敏感性及適度的特異性。
結論
皮膚過敏試驗與體外試驗測定特異性抗體,各有其優劣點頭如表2所列。適當的操作皮膚試驗及血清檢查均可正確的測定過敏的抗體。皮膚試驗仍然為較敏感性及價格低的選擇。對於某些可能危及生命的過敏現象,諸如盤尼西林或昆蟲叮咬的過敏,皮膚試驗具有較高的敏感性。皮膚試驗的結果較直接得知,抽血檢查則費時較久。如果非正常皮膚
,服用藥物干擾皮膚的反應或曾經發生過敏休克的病史,則以體外試驗為佳。
過敏原的試驗不能診斷過敏疾病,僅表示具有過敏的反應,最後過敏病的診斷仍須根據於臨床過敏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