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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服務申請

臺北榮總營養部志工服務注意事項

志工服務申請

1.申請

  1. 申請對象:經教育部大學系所評鑑通過之大學、獨立院校營養系(含食品營養系、保健營養系等) 之在學學生,大學一年級以上。
  2. 欲寒暑假期間來院志工服務,由於各校人數眾多,故請各校老師統一替該校同學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寒假於1月前、暑假於6月前。
  3. 非寒暑假期間,可直接與服務單位志工連絡人連絡提出申請。

2.報到

  1. 志工服務當天請將一吋照片一張(背面須書寫學校、科系及 姓名)、三個月內合格體檢報告(胸部X光檢查、傷寒<糞便>、A肝IGM) 交營養部。
  2. 同學請於報到前先行填妥志工服務申請表,並於報到日攜往報到。
  3. 請於服務當日上午8:00至本院中正樓營養部辦理報到手續。

3.志工證

  1. 志工證應妥慎保管,不得轉借,如遺失依規定申請補發。
  2. 使用期限如志工證所標示。

      (服務超過3個月始發院內正式服務志工證)

4.服務時間

 

  1. 服務時間:早上8~12時,下午1:30~5:30時
  2. 每名同學每一梯次至少服務40小時,每週至少4小時/班。
  3. 請假:於事前電話或E-mail告知服務單位之指導老師。

5.儀容規定

  1. 著自備整潔工作衣帽及工作安全鞋,不可拖鞋短褲。
  2. 請注意應對禮儀。
  3. 注重儀容:
  • 頭髮- 女生不可披頭散髮,頭髮過長者綁束,且以端莊髮飾整髮;男生以短髮為宜,不得留鬍鬚或鬢髮。
  • 耳部- 不可佩戴耳環、首飾。
  • 手部- 手指修剪整齊,並隨時注意清潔、不可佩戴首飾或擦指甲油。
  • 化妝- 淡妝,避免使用強烈香氣化妝品。

6.服務證明

  • 欲申請志工服務時數證明之同學請於離院前一週提出申請。

7.離院

  • 志工服務結束當日辦理離院手續,繳交志工服務簽到表、志工服務記錄表、志工服務心得報告與志工證。 
 

  北榮總營養部志工服務注意事項      申請表下載                               

  營養部志工聯絡人:謝伊晴營養師,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 (02)2875-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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