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活體腎臟捐贈
Q1.要作為活體腎臟移植捐贈者須具備什麼條件?
1. 必須是年齡在 20 歲以上的健康成人,同時活體器官捐贈者亦為受贈者五親等內之血親或配偶。依據法律規定,配偶應與器官待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兩年以上;或者結婚已滿一年後,待贈者才經醫師診斷出罹患有移植適應症。
2. 兩個腎臟功能皆正常
3. 無糖尿病、高血壓、肺結核等慢性疾病,無腫瘤病史或具高度傳染性疾病(如:AIDS)
4. 自願捐出腎臟,且動機純正
5.捐贈者血型的要求:捐贈者與待贈者之血型相同或相容為第一優先考量。如 O 型血型捐腎者可捐給任何血型之待贈者;O 型血型之待贈者僅可接受 O 型血型捐贈者之捐贈; AB 型血型之待贈者可以接受任何血型捐贈者之捐贈。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允許作血型不相容的移植(註一),但是移植腎臟的存活率較差,排斥的機會也較大。
通常對於捐贈者,我們會做詳細的身體、精神、心理與社會各方面的評估,以確定無潛在問題及對捐贈者的健康不會造成影響。並且會針對捐贈者與受贈者的組織配對做比對,以求兩者組織配對能達理想程度,一旦評估通過,依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須將評估資料送往本院的醫學倫理委員會核備通過後,才可進行活體腎臟移植。
註一
血型不相容活體腎 臟移植之術前處置包括
- 1. 降低既存之血型抗體:血漿分離術及給予人類免疫 球蛋白
- 2. 降低 B 細胞活性:術前七至十日給予 rituximab 375 mg/m2
- 3. 降低 T 細胞活性:給予免疫抑制劑 tacrolimus、mycophenolate mofetil、corticosteroid 及導入療程 basiliximab、alemtuzumab 或 antithymocyte globlin,並給予適當的抗生 素預防感染。
研究發現,經此藥品治療後,血型不相容活體腎臟移植能達到和血型相容者近似的臨床成效,包括病人存活率、移植腎存活率、腎功能、排斥率及 感染率等。但是,針對術前血型抗體比值高於 1:512 之族群,追蹤組織切片發現 細胞型排斥比率仍較血型相容移植者高,顯示可能有較高的慢性排斥機率。因此,對術前血型抗體比值較高之病人,應更謹慎用藥、密切追蹤,以獲得更好的治療成果。
Q2.捐贈一個腎臟,對捐贈者健康會有什麼影響?
在正常狀況下,人體捐出一個腎臟後,另一個腎臟能負擔起全部的腎臟功能,對於整體身體的生理功能並無不良影響,對於本身壽命也不會造成影響。至於多數人擔心的「腎虧」現象是不會發生的。
Q3.捐贈前要做些什麼檢查?
活體腎臟捐贈者評估流程
一般須耗時四至八週,在移植門診分階段完成評估後,如檢查結果無醫療、社會心理或精神上之禁忌症,則須再經本院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才可安排手術。
第一階段
(1)抽血:肝腎功能、血球計數、血型、A、B、C 型肝炎病毒抗體、梅毒、愛滋病篩檢、凝血功能及組織配對檢查。
(2)影像檢查:胸部 X 光、全腹部超音波、乳房超音坡或乳房攝影(女性)
(3)其他:心電圖、尿液分析、尿液細胞學檢查。
第二階段
(1)抽血:各類病毒抗體、腫瘤指標、甲狀腺功能、肺結核
(2)影像檢查:腎臟電腦斷層檢查與腎臟功能(腎臟有效血漿灌流,ERPF)核子醫學檢查。
第三階段
(1)精神科會診評估
(2)社會工作師評估
(3)血液交叉比對試驗
醫學倫理委員會的審查
依照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須將捐贈者及待贈者之所有評估資料送至本院的醫學倫理委員會,在審查通過後,才可以進行活體腎臟移植手術。
Q4.腎移植手術有什麼危險性?併發症?
手術方式和範圍
活體腎臟捐贈手術是在全身麻醉狀況下進行,因此手術過程中,您將不會有任何感覺及痛覺。通常會在右邊頸部放置中心靜脈導管,上肢放置動脈導管以監測手術中的中心靜脈壓及血壓等徵象,此外導尿管置入也是必須的。
手術可分為傳統開放式手術及腹腔鏡手術
- 1.傳統開放式手術是經由腹腔或後腹腔來施行,首先分離腎動脈、腎靜脈及中段輸尿管,同時腎臟與周邊組織順利分離開其後予以結紮並切斷;然後再將整個腎臟摘除並保存於器官保存液中。當腎臟順利摘取並仔細止血後,醫師再將傷口縫合。
- 2.腹腔鏡手術是以較小的傷口達到與傳統開放式手術一樣的治療效果。術後可減少傷口疼痛與縮短術後復原的時間,也可縮短術後住院的天數。腹腔鏡手術是先以二氧化碳灌注於腹腔或後腹腔內,在腹部或腰部切 3 個小傷口,藉由這些小傷口,醫師可將手術器械及腹腔鏡深入體腔中施行手術,腹腔鏡手術可經由下腹部傷口將捐贈者腎臟拿出體外,並以器官保存液灌注保存。手術相關耗材需自費約 8 到 10 萬元。
活體捐贈者手術風險及合併症
- 1.經完整評估的健康成年人在捐出一側腎臟後,對其長期腎功能並無不良影響。長期追蹤研究顯示,捐贈者本身壽命的長短,或有慢性腎病變(尿毒症)之發生機率與正常人沒有差異。
- 2.活體腎臟摘取手術可分為腹腔鏡與傳統(後腹腔開腹式)手術兩種,各約費時 4 至 6 小時,術後須住院 5 至 7 天,傷口將依手術方式的不同而異。捐贈手術的死亡率將小於千分之一。
- 3.手術併發症的發生率約 8-16%,包括傷口感染(2.4﹪)、氣胸(1.5 ﹪)、大出血需再次手術止血(<1﹪)、肺栓塞(1﹪)、輸尿管狹窄、漏尿(2-10%)等。術後十年的長期變化,留存腎的腎絲球過濾率與術前比較並無明顯改變,但約有 30%的病患會有輕微蛋白尿或高血壓的現象。
Q5.捐贈腎臟手術後多久可以出院?多久可以回復正常生活?
平均術後5—7天即可出院,出院後注意傷口照顧,沒有不適情形,是不會影響日常生活的。
出院後,必須長期在門診追蹤,最初每星期一次,等情況穩定後,逐漸變成兩個星期或每個月一次,每次均需抽血檢查腎功能及抗排斥藥血中濃度。
Q6.如果我想要捐贈腎臟給我的親人,要到哪裡求診?
您可以與我們電話連絡(TEL:02-28757625,02-28712121轉2804,臺北榮總器官移植小組),或是親自到臺北榮總器官移植小組辦公室,屆時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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